车主的爱车报废之后,没有选择出售给机动车回收公司,而是将其卖给了私人买家,那么报废车可以卖给私人吗?
车主可以与买家签订买卖合同,将车辆卖给对方后进行过户,后续车辆如何处理就与车主无关了。如果无法过户的话,就不能将报废的车辆出售给他人了,因为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,车主是不允许私自出售报废的车辆,需要按照流程将提出报废申请,然后再将其出售给机动车回收机构。
而且私自转卖车辆还属于违法行为,车主后期想要销户的话,也是比较困难的,因为无法得到有效的回收证明,所以车辆办理销户时,手续就会不齐全。出现这种情况后,车主需要亲自到车管所,与工作人员进行沟通,商量最好的处理方法。因为车主名下的车辆没有注销,可能会影响新的车辆落户。
车联报废标准(一)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,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,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;
(二)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(三)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,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,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(四)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;
(五)其他小、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,大、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(六)专用校车使用15年;
(七)大、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(大型轿车除外)使用20年;
(八)三轮汽车、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,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,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,其他载货汽车(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)使用15年;
(九)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,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;
(十)全挂车、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,集装箱半挂车20年,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;
(十一)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,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。 对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(纯电动汽车除外)和摩托车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,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,但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,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,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。 小、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、大型非营运轿车、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。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,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,按照出厂日期计算。
上一篇:
北京车辆报废在哪办理? 下一篇:
北京汽车解体厂电话是多少?